各有关单位及业主:
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已于2009年7月1日完成升级改造并开通运行,部分业务流程进行了调整,详见相关政策及办事指南。新系统尚会存在较多不足,如给您办理业务带来不便,我们将深表歉意;同时,欢迎有关单位及业主对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便于我们及时改进和完善。
特此公告。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