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机构简介
主要业务
政策法规
政风行风
办事指南
常用下载
分中心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其他住房资金业务
国务院、部委文件
地方法规
中心文件
公积金办事指南
个人贷款办事指南
您的位置:
首页
-
主要业务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
其他
- 正文
使用单位版软件录入《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的办理程序
1、单位按照单位版软件说明选择进行软件安装或者升级,并按照要求录入相关信息。
2、录入后单位应将数据导出至软盘或U盘,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打印《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A3或者A4版本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开户管理部。
3、管理部接柜人员将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数据软盘或U盘中的信息导入系统,并与单位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进行核对。
5、核对无误后,管理部留存单位机打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跨年)清册》。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2003-2008)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
意见建议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