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机构简介
主要业务
政策法规
政风行风
办事指南
常用下载
分中心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其他住房资金业务
国务院、部委文件
地方法规
中心文件
公积金办事指南
个人贷款办事指南
您的位置:
首页
-
主要业务
-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
提取
- 正文
单位多缴或错缴住房公积金,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对于因单位原因造成住房公积金多缴或错缴,单位需以提取方式进行更正的情况,单位须事先向职工说明情况,告知职工本人,向管理部提供说明材料,管理部主任审核签字后,管理部人员方可按照提取的程序办理。
相关文章
版权所有(2003-2008)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我们
意见建议
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