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3日,中心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各党支部书记及机关有关处室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中央党校宋福范教授、北京大学李茂春教授作了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报告,邀请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副司长侯淅民作了关于住房保障制度现状及发展趋势的报告(三个报告会扩大到了管理部副主任以上干部),中心党委副书记胡叔樵同志和组宣处处长范生举同志与各支部书记交流了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宣传工作、文明创建、纪检监察以及群众工作,各支部书记还就中心党委《关于加强党支部建设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讨论,中心党委书记刘明同志作了培训总结。
刘明书记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支部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结合支部书记自身实际、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的特点,把《规定》进一步细化,关注细节,增强创新意识,积极探索支部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切实落实好《规定》。二是要紧密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结合党员职工的思想实际,紧密围绕业务工作,真正提高素质,加强支部建设,要善于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扬奉献和吃苦精神,不断提高执行力。三是要从提高、优化、完善、共享四个层面扎实做好支部工作。要高度重视支部工作,不断提高支部书记的工作能力、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要注重优化,整合资源,发挥优势,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体现出本单位、本部门的特点,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特别是要健全考评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实效;要不断增强每个党员的党员意识,使每个党员成为工作的骨干,在业务活动和管理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共享部门工作的成绩和中心事业的成就,进一步增强凝聚力。
刘明书记强调,搞好中心党的建设,关键环节在做好支部工作。支部书记的第一职责就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带好队伍,只有做好这一点,才能够有效促进各项业务工作。支部书记要敢于负责、敢于管理,切实把支部建成战斗堡垒,从而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完成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中心的职能,完成好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此次培训班安排紧凑,内容充实,紧密联系实际,对于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能力,起到了推动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