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了今年第2次集体学习,中心党委书记刘明主持。
这次集体学习安排的内容是《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以下简称一个规定三个办法)。中心总会计师王耕就《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逐条进行了讲解。中心组成员在认真听取讲解的同时,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
中心党委书记刘明强调,在《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正式施行前,中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组织学习非常必要,对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中心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按照中心的要求,认真抓好一个规定三个办法的学习,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确保一个规定三个办法的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