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9日开始,丰台管理部全体党员在上班时间佩带“共产党员”胸徽,自觉接受缴存单位、缴存人的监督。党员优质的服务质量,赢得了缴存单位和缴存人的好评,他们来管理部都愿意找佩带“共产党员”胸徽的同志办理业务。
通过学习,党员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并体现在具体工作中。2月23日,曹淑珍、贾彩儒两位党员同志在参加丰台区财政局主持召开的丰台区《关于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人员200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会议上,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耐心解答建立和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咨询,并承诺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和质量,为纳入规范收入管理范围人员及时办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等业务,不因管理部的工作影响缴存单位和缴存人的利益。在得知丰台区花乡乡政府还没有为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的信息后,会议一结束,便立即赶到花乡乡政府,向乡党委书记、乡长及有关人员介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乡政府领导非常重视,表示抓紧时间尽快地为全乡所有的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当天下午,丰台区财政局的有关领导就来电话,对管理部的工作表示感谢。25日,花乡乡政府派员到丰台管理部领取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资料和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