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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庄管理部荣获2006年度丰台区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按照中心党委《2006—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意见》要求,方庄管理部在扎实做好管理部各项基础工作、完善服务举措、加强与汇缴单位交流沟通、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等各项工作,得到广大缴存单位的认可,并被丰台区委精神文明办公室授予“2006年度丰台区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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