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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管理部荣获门头沟区2006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门头沟管理部按照中心《2006—2009年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和《关于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的意见》要求,在争创中心文明单位的同时,积极参与门头沟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他们围绕中心工作,以“我参与、我奉献、我快乐”为主题,以“热情、严谨、细致、高效”为服务准则,以“构建和谐管理部”为基本要求,紧抓精神文明建设,赢得了缴存单位和缴存人的广泛好评,被门头沟区评为2006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门头沟管理部要求职工以此荣誉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优质服务,推进公积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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