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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序号:
42416
留言类别: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
留言标题:
请教
留言内容:
我去年底从英国留学回国,硕士学历,今年2月开始工作,住房公积金是从2月开始上的,同时,我申请了两限房,已经通过审核,请问,我这种条件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对留学归国人员有什么优惠吗?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吗? 
客户姓名:
真心 
日期:
2008-09-07 00:02:00.0 
来自:
***.***.***.*** 
回复内容:
目前,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应当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而根据您的描述,您目前应当还不满足贷款申请条件。 

留言序号:
42415
留言类别: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留言标题:
关于公积金账户查到的余额
留言内容:
请问从公积金查到的余额是截至到2008年8月缴存的还是截至到2008年6月缴存的,谢谢! 
客户姓名:
喻健民 
日期:
2008-09-06 20:37:05.0 
来自:
***.***.***.*** 
回复内容:
请说明您是通过神秘方式查询的,查询的是什么内容或项目,是否包括相应的缴存明细。 

留言序号:
42414
留言类别: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留言标题:
公积金缴费上限问题
留言内容:
北京市的公积金是否有扣除额的上线? 比如是否规定了工资额的二万以下的收入,公积金缴费上限是9966?所以我的缴存额只能是9966*12%的值? 
客户姓名:
齐力 
日期:
2008-09-06 19:40:35.0 
来自:
***.***.***.*** 
回复内容:
2008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为2392元,即单位和个人合计数不能超过这个金额。 对于单位职工如果按照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得出来的金额数超过了上限金额,那么只能按照上限标准缴存。 

留言序号:
42413
留言类别: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留言标题:
每月公积金应是多少?
留言内容:
公积金是不是扣我每个月工资的12%,之后公司自己再拿出相等的钱,一起打入我的公积金账户? 我查询的时候,为何我的账户中只有扣我工资的钱? 比如每月扣我工资100元,我的账户中应该有200元才对啊。 可为何只有100元? 
客户姓名:
齐力 
日期:
2008-09-06 19:37:04.0 
来自:
***.***.***.*** 
回复内容: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而对于您的具体情况,单位缴存额与职工个人缴存额分别是多少以及如何确定,建议您向单位经办人员咨询核实。 

留言序号:
42412
留言类别:
职工维权
留言标题:
关于住房公积金办理问题
留言内容:
您好! 我单位一直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想问一下,是否股份质企业也应办理。如果应该办理,要去什么地方投诉。 多谢 
客户姓名:
高星燕 
日期:
2008-09-06 18:01:29.0 
来自:
***.***.***.*** 
回复内容:
是否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对于非城镇户口的职工,按照单位和职工双方自愿的原则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对于城镇户口的职工,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只要符合上述范围的单位,都是应当为职工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对于单位应缴未缴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要求单位予以补缴。如果单位应建而未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如果单位没有为全体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可直接向单位营业地所在的管理部投诉;如果单位已经在管理部办理了开户手续,那么应当向开户管理部进行投诉。具体管理部门的联系方式,可以在网站首页右侧“公积金网点一览表”中查找。或者职工可以通过网站“我要投诉”一栏留言投诉。 

留言序号:
42411
留言类别:
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留言标题:
我是新住房公积金用户为什么查不了金额???
留言内容:
你好,我想查一下我的金额为什么查不了?我电话和上网都查不出来? 
客户姓名:
刘玉刚 
日期:
2008-09-06 16:52:57.0 
来自:
***.***.***.*** 
回复内容:
建议您通过进入网站右侧“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栏目,点击下方“点击此处查看公积金卡样式”按钮查看相关查询卡的卡片样式。如果您没有其中样式的查询卡或联名卡,是不能通过网站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或者拨打96155查询住房公积金的。 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是缴存在我中心下属的具体管理部的,那么您可以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属管理部去查询。 

留言序号:
42410
留言类别:
查询卡事宜
留言标题:
密码遗忘怎么办
留言内容:
公积金卡的密码遗忘了怎么办? 
客户姓名:
bjljdd 
日期:
2008-09-06 15:19:22.0 
来自:
***.***.***.*** 
回复内容:
如果您是通过本网站首页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系统进行查询,且使用的是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那么应当不会被锁的。建议您再耐心输入试一下,如果您确实忘记密码或者无法正常使用,那么建议拨打96155转人工,详细说明问题,以便我们有针对性地解决。 

留言序号:
42409
留言类别:
住房公积金提取
留言标题:
公积金
留言内容:
我在亦庄的一家工厂工作,公司给上了住房公积金,上了一年我就辞职了,当时也没有给我任何有关公积金的卡或是折子,已经过了3年多了,而且我也没继续上公积金,我现在想用住房公积金的钱,该怎么办啊? 
客户姓名:
胡江凤 
日期:
2008-09-06 14:41:04.0 
来自:
***.***.***.*** 
回复内容: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您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针对第九条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指的是农业户口的职工。如果是城镇户口的职工,单纯因为离职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需要提供的材料需要根据不同条件而定,请说明您是就以上哪一种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回答。 

留言序号:
42408
留言类别: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及补缴
留言标题:
有关公基金计算的问题
留言内容:
我在家待岗已5年,单位给我发放最低工资的70%,现在是560元,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住房公基金单位怎样给计算?是否按实发560的12%给汇缴?还是有什么别的计算方法? 谢谢! 
客户姓名:
王先生 
日期:
2008-09-06 14:35:08.0 
来自:
***.***.***.*** 
回复内容: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职工工资扣除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工资扣除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低于北京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布的当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以降低,以达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为限。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不变。 

留言序号:
42407
留言类别:
住房公积金提取
留言标题:
针对我目前情况如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留言内容:
尊敬的管理中心人员,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目前条件下如何提取我的住房公积金。我于2006年11月离开北京城建四公司,至今未办理任何公积金缴纳手续。以前曾经因买房提取过公积金一次,如果我想把剩下的钱提取出部分来,请问我该如何以个人的名义办理申请和手续。 
客户姓名:
王治军 
日期:
2008-09-06 13:21:20.0 
来自:
***.***.***.*** 
回复内容:
如果您针对购房提取的累计提取额尚未达到您的提取限额,您可以继续申请二次提取。但具体的提取手续,还需要通过原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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