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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汇缴方式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中直发[2005]5号

中直机关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为了方便中直机关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的进行,我分中心于 2004 年 7 月 26 日 印发了《关于增加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汇缴方式的通知》(中管房资发 [2004]28 号),增加了开户行汇缴方式,该种汇缴方式实行以来,每月约有 50-60 家单位使用此种方式汇缴,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此种开户行汇缴方式只适用于当月汇缴数据无变更的单位,对于经常有数据变更的单位无法使用此方法。为了完善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汇缴方式,我分中心与工商银行协作,研发了“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汇缴系统”,适用于每月汇缴数据有变更的单位进行开户行汇缴。

一、汇缴流程

  1 、通过开户行汇缴
  填写银行三联进账单和支票,汇补缴清册由单位签章后附在进账单的后面,直接交本单位开户行,进账单填写样式见附件 1 。为使我分中心能够及时通过网银查询资金来源及进账情况,实时确定汇缴单位,请各单位在填写进账单时,使用一票一缴(一张支票只用于住房公积金汇缴业务)。
  单位如需要我分中心盖章后的汇缴书或补缴书回单,可将填写好的汇缴书或补缴书附在后面,盖章后的回单由我分中心暂时保管,各单位可随时到我分中心前台领取回单。

  2 、通过拨号上网传递变更或补缴数据
  在开户行汇缴当月住房公积金后,各单位通过电话拨号登陆“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汇缴系统”,通过该系统将每月的变更数据直接传递到我分中心。操作步骤如下:
  ( 1 )在单位版软件中做完本月业务后,通过“业务报盘”将数据导出。
  ( 2 )登陆“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汇缴系统”,通过“文件上传”将数据传递到中直分中心。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 2 。

二、公文查阅功能

  为了便于各单位及时了解我分中心的政策动向,我分中心在该系统中增设了“公文查阅”选项。此选项中包含了我分中心近期下发文件的详细内容,各单位可进行下载查阅。另外我分中心各项通知及作息时间的调整等内容也会在该系统中有所反映,以便于各单位办理业务。

三、注意事项

  1 、使用前提。配置有调制解调器的电脑和普通电话线。
  2 、时间限制。我分中心配置的服务器运行时间为每个工作日 9 : 00—16 : 00 ,在该时间段内,各单位可拨号进入该系统。为了保证各单位都能及时上传和查询文件,经办人在登陆完成各项操作后,须及时断开连接。该系统在正常操作的状态下时间限制为三十分钟(即登陆三十分钟后系统会自动断开连接)。因此,在三十分钟内未完成操作的经办人员需重新登陆。
  3 、在该系统中,每个单位的信息已经录入。用户名为本单位编号,口令为 12345678 ,用户登陆后,请修改密码后使用。密码可为数字或字母(大小写不限),长度不能超过八位。
  4 、不使用单位版软件的单位可不通过网上传递数据,但需定期登陆查阅我分中心近期通知及文件。

  “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汇缴系统”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
1 、住房公积金进账单填写样式
2 、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汇缴系统使用说明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2005 年 10 月 12 日



 



附件 2 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汇缴系统使用说明

1、通过拨号登陆汇缴系统。


用户名: zhongzhi
密码: 123456
拨号: 66122119

2、登陆汇缴系统, IE 地址栏输入: 192.168.1.10 ,输入汇缴系统用户名和口令,点击提交(见下图)




用户名为单位编号,初始口令为 12345678 。下图为系统首页,右下侧为通知,左下侧为功能连接按纽。



进入系统后请先修改密码。密码可修改为不超过 8 位的数字或字母(大小写不限)。



3、文件上传。
点击左侧“文件上传”连接,出现下图:



点击浏览,查找要上传到中心的文件;



找到后,点击“打开”,然后点击“提交”,



见上图,文件上传成功。

四、查阅中直分中心下发文件。
点击左侧“公文查阅”连接。



点击公文标题,见下图



附件可直接打开,也可另存到本地。在附件处点击鼠标右键,点击目标另存为即可。(建议各单位直接把附件存到本地,以节省时间,并供以后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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