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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直分中心
关于增加中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开户行汇缴方式的通知
中管房资发(2004)28号

中直机关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为了方便中直机关各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的进行,我分中心拟在原有住房公积金汇缴方式上新增加开户行汇缴方式,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开户行汇缴住房公积金业务,适用于本月汇缴与上月汇缴人数没有变化的情况,单位只需填写银行三联进账单和支票,直接交与本单位开户行,不用再填写汇缴书,进帐单填写样式见附件。

  购房补贴业务也相应增加开户行汇缴方式,此种方式适用于本月汇缴与上月汇缴人数、金额都没有变化的情况,具体操作参照住房公积金业务。

  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业务开户行汇缴方式自2004年8月1日起实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住房公积金进帐单填写样式
附件2、购房补贴进帐单填写样式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直分中心
2004年7月26日

附件1:住房公积金进帐单填写样式
备注:
 (1)任何商业银行的进帐单都可以使用;
 (2)只能使用一式三联的进帐单;
 (3)支票不背书,支票收款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
 (4)将进帐单与支票直接交到单位开户行,不必再填写汇缴书。


附件2:购房补贴进帐单填写样式
备注:
 (1)任何商业银行的进帐单都可以使用;
 (2)只能使用一式三联的进帐单;
 (3)支票不背书,支票收款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4)将进帐单与支票直接交到单位开户行,不必再填写汇缴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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