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办理流程
1、填写《借款申请表》、《收押协议》,按照贷款审核材料清单准备材料;
2、请您于周一至周五持填写完整的《借款申请表》、《收押协议》4份及贷款审核所需材料至中直分中心办理抵押物评估手续,交付抵押物评估首付款300元。此后评估机构会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现场评估;
3、在抵押物评估结束后,我们会电话通知您并与您约定下次至中直分中心的时间,请您与售房人一起至中直分中心领取《抵押物评估报告》及《放款承诺书》,售房人需现场在《收押协议》和《售房人开户银行及账号说明》上签字;
4、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产权过户完毕后,请您持契税凭证及过户完毕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至中直分中心办理担保审核手续,您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将交由担保中心办理收押,另外你还需缴纳担保服务费及抵押物评估尾款(现金),具体金额请参考《关于贷款的一般规定》;
6、担保审核通过后,电话通知您持担保服务费及抵押物评估费收据至中直分中心签署《借款合同》,换取正式发票。另外,银行工作人员会与您约定时间,请您到放款银行领取相关合同及其他材料;
7、在签定《借款合同》的五个工作日后放款银行将贷款划入售房人收款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