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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信息变更申报办理指南

办理机构:单位具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

办理地址、电话:各管理部的地址和电话在“ 业务网点分布”中。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下午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时限:到管理部办理当天完成

办理程序:
   个人信息变更是指职工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储蓄类型、储蓄开户行、储蓄账号发生变化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单位经办人可集中办理,职工个人也可自行办理。

(一)个人信息变更应提供的材料
  1、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持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2、职工个人办理的,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3、如变更个人储蓄账户信息的,还应同时提供储蓄卡(存折)复印件。

(二)《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样式和填写说明
  1、《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样式
                   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_______管理部:
本人_______证件号_______(兹委托_______证件号_______)申请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事宜。变更前(□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储蓄类型、□储蓄账号、□储蓄开户行)为_______,变更后(□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储蓄类型、□储蓄账号、□储蓄开户行)为_______。
单位登记号:        职工编号:
单位已核对无误。
单位盖章: 
变更申请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凭证,职工个人申请办理时无需填写受托内容。
    (2)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职工证件号码一致,只变更其他信息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无需单位盖章。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职工证件号码不一致,变更任何信息,《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印章。

(三)、个人信息变更的程序
  1、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持《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到管理部办理;
  2、职工个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持《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到管理部办理;
  3、管理部经审核后将变更信息录入系统,打印《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一份与《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一并留存。机制《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样式如下:

机打样式
                  个人信息变更对照表
                      年  月  日

变更信息 变更前 变更后
姓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    
储蓄类型    
储蓄账号    
储蓄开户行    

接柜:                    管理部盖章: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0号令)
2、《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表格下载:《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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